集刊|刘鹏: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的特征、障碍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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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8 23:51

国别和区域研究集刊

《国别和区域研究》是一本由教育部主管,北京语言大学主办的研究国别和区域问题的综合性学术集刊(季刊:每年的1、4、7、10月出刊,特殊情况除外)。自2021年4月起,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集刊)遴选办法》, 《国别和区域研究》 两度入选为CSSCI(2021-2022)(2023-2024)收录集刊;2023年3月,《国别和区域研究》被评定为“2022年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集刊AMI综合评价”核心集刊。

《国别和区域研究》是以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为牵引,研究国别和区域问题的综合性学术集刊;贯彻“理论性、思想性、战略性、综合性和现实性”的办刊方针。我们竭诚欢迎各学科、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不吝赐稿,并对这八年来的无私支持表示深深的感谢。

【内容提要】面对“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加快与拉美国家对接的紧迫需求,文化贸易可以成为促进中拉“民心相通”的具体抓手。提升中拉文化贸易是未来中拉经贸合作“提质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研究发现,拉美国家的文化产业具有如下特点: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制度颇具特色;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立法提升文化地位;文化管理体系较为健全,文化机构各司其职;文化体制异质性强且变迁过程复杂。21世纪以来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的特征有以下几点。文化产品贸易方面:贸易规模相对较小,长期呈现逆差;文化产品出口构成中设计商品具有绝对优势;文化产品进口构成中设计和出版商品占主导需求。文化服务贸易方面:贸易增速远大于文化产品贸易;文化服务出口构成不平衡,主要为建筑、工程及其他技术服务;文化服务进口构成则较为平衡。拉美文化贸易发展的障碍则是:文化贸易促进的配套制度不足;文化遗产资源到文化贸易资源的转化率不高;文化资源分配不公阻碍了文化消费市场的扩大。基于以上发现,本文就如何推动拉美文化贸易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提出如下建议:稳步促进地区文化贸易自由化,助推拉美文化贸易的整体发展;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拉美文化贸易增长的内部动力;拉美各国政府应顶层谋划,在推动文化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关键词】拉美国家 文化贸易 “一带一路”倡议 文化产业

【作者简介】刘鹏,经济学博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欧洲学院副教授,秘鲁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拉美经济。

除了军事、经济实力等“硬实力”,“文化软实力”也是一国全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之一。当今世界,文化经济在各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加突出,文化产业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和扶持。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文化贸易也开始在国际贸易中崭露头角。所谓国际文化贸易,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交易活动。文化贸易的交易标的同时涉及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外文化贸易能够加快国民财富积累、实现可持续发展,还能为其他产业提供丰富的文化附加值,为其他产业的外贸出口打开广阔的通道,提升国家文化形象和国家整体竞争力。学者杨首国等指出,在中拉双方经贸关系“提质升级”过程中,贸易合作需从货物领域拓展到金融、服务领域。鉴于当今世界文化贸易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并成为潮流,中拉经贸合作理应拓展到文化贸易领域。

另外,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受到拉美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和认可。拉美地区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自然延伸,中国加快“一带一路”倡议下与拉美的对接已成为双方的普遍共识。其中,“一带一路”倡议的“五通”具体包括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毋庸置疑,文化交流在促进中拉“民心相通”方面将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文化贸易则可以成为促进“民心相通”的具体抓手。因此,研究拉美国家的文化贸易对未来中拉经贸合作的“提质升级”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然而,目前多数学者对拉美贸易的研究仍主要集中于货物贸易领域,如关于中拉之间贸易效应、贸易潜力、贸易限制等方面的研究。少数学者的研究涉及拉美服务贸易,如聂聆等分析了中国与拉美主要国家服务贸易的互补性,周念利等分析了拉美国家参与区域服务贸易安排的“GATS-”特征及成因。针对拉美文化贸易的研究则比较缺乏。截至目前,仅有国内学者程洪定性分析了中拉进行文化贸易的条件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因此,针对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的基础研究十分必要。本文首先介绍拉美国家文化产业的概况和特点,其次分析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的特征和障碍,最后就如何推动拉美文化贸易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 拉美国家文化产业的概况和特点

总体上看,拉美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首先,这种不均衡体现在国家文化产业实力上。2013年,全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平均为5.26%。拉美地区内,仅巴西一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6%。从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国家总就业人数的比重来看,拉美地区仅墨西哥超过7%。其次,拉美国家的各类文化产业发展也不均衡。以图书出版业为例,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哥伦比亚的出版业比较发达和稳定,智利、秘鲁和厄瓜多尔的出版业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而在其他拉美国家,出版业发展仍相对缓慢。电影产业方面,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研究所的数据,拉丁美洲地区年均制作399部电影,阿根廷、巴西和墨西哥的电影制作量占该地区电影制作总量的2/3以上。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的电影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其他国家的电影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传媒领域,阿根廷、智利、委内瑞拉的报业相对发达,古巴、哥伦比亚、萨尔瓦多和尼加拉瓜的报业企业相对较少,人均报纸拥有数量较小;巴拿马、危地马拉和巴西是广播电台数量较多的国家,巴拉圭和尼加拉瓜的广播电台数量较少。文化展览方面,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拥有众多的博物馆且影响力较大,委内瑞拉、秘鲁、智利、厄瓜多尔和乌拉圭这些国家的博物馆也有一定的文化影响力。

拉美国家在发展自身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形成了如下特点。

(一) 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制度颇具特色

随着现代国际文化贸易中各类知识产权交易的不断增多,知识产权成为不容忽视的文化贸易标的的组成部分。《巴黎协定》和《伯纳协定》是知识产权国际化的开端。《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定》代表了知识产权保护全球进程中的关键点,被国际社会大部分国家成员所接受。巴西是拉美第一个加入《巴黎协定》的国家。随后,绝大多数拉美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加入了《伯纳协定》。安第斯共同体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取得的进展相对突出,出台了关于规定外国资本待遇、商标、专利、许可证以及特许权费用的第24号决议,为处理外国投资、技术转让和工业产权确立了一项共同规约。

尽管拉美国家知识产权成果相对较少,1998年以来拉美的专利数量不超过全球专利总数的1.4%,但拉美国家积极融入知识产权保护全球进程,出台了各自颇具特色的规章制度。委内瑞拉国家科学基金会启动了一个亚马孙土著居民药用植物数据库项目,该项目旨在促进政府在维护土著居民药用植物传统知识这一知识产权方面的资金募集工作。秘鲁于2004年成立了保护秘鲁生物多样性和土著居民集体知识的国家级委员会,该组织的宗旨是登记秘鲁的生物资源和传统知识以及打击生物盗窃。厄瓜多尔和委内瑞拉甚至在宪法里规定了承认土著居民集体权利和保护集体传统知识并承认其知识产权的条款。

拉美拥有全球40%的热带植物和动物、全球36%的主要农业物种,全球将近25%的生物集中于安第斯地区。基因资源保护、传统知识、地理标识是有利于拉美利益并有助于拉美参与全球经济的三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安第斯共同体组织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协定。该协定意在保护、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保证因生物多样性带来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该组织还制定了关于获得地区基因资源的规章:成员国政府在基因资源方面有决定性的作用,基因资源被视为国家遗产,外国企业如若使用该组织成员国的基因资源必须无条件遵守相关条件——必须将基因复制样本提交给该国家,和国家相关部门共享科研信息和结果,协助加强制度能力建设,分配使用基因资源后的经济收益和其他收益。

(二) 重视文化产业发展,立法提升文化地位

尽管拉美国家的文化产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比重相对较小,但拉美多国仍十分重视文化产业对提升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性。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2005年又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这两份公约都强调要把文化多样性作为国家发展的一个必要因素,并鼓励各国将文化纳入国家政策。以哥伦比亚为例,1991年宪法便强调了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性。1997年出台的《文化领域行政法》表明哥伦比亚政府对于加强文化产业的决心。这部法律在承认“文化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在筹集文化资金和文化支出方面做出了明确承诺,将文化定性为能够助力国民经济增长的生产部门,对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2001~2010年哥伦比亚国家文化发展计划》首次提到“让每位公民都享有民主的文化”,表明哥伦比亚政府将文化提升至与社会经济同等重要的地位。该计划指出,为了管理好社会经济和文化部门之间的事务,政府将制定一套战略措施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些措施强调通过激励微、小、中型企业,设计特殊的征信额度标准,实施业务培训项目,鼓励分享成功经验,创建专项文化事业孵化器,从而将国家的社会经济部门和文化部门有机联系起来。

(三) 文化管理体系较为健全,文化机构各司其职

拉美国家的文化管理体系较为健全,文化机构各司其职。仍以哥伦比亚为例,该国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备的文化管理体系。文化部负责艺术和表演内容的产出,贸易、工业和旅游部负责文化产业的服务支持。文化产品的制造与分销涉及国家版权局,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出口促进局,手工业局,旅游促进基金会。文化产业信息由国家文化信息系统和国家统计局负责收集和管理,信息源自国家版权局、高校、商会等机构。文化领域的培训由教育部、高校、非专业艺术教育院校和国家学习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文化遗产的归类、存档和保护的事务归文化部管理。还有其他政府机构在文化产业价值链的不同环节、不同时期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如哥伦比亚副总统办公室的职责之一是主管电影委员会和创意产业竞争力技术委员会并负责指导电影作品和相关服务的出口工作。墨西哥还成立了文化管理的战略规划性机构“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该机构的宗旨是制定长期文化政策,克服不同总统任期之间文化政策不连贯的问题。又如,墨西哥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和智利国家文化艺术发展基金会负责对艺术家承担艺术项目的资助。

(四) 文化体制异质性强且变迁过程复杂

拉美国家的文化体制受到域外国家的影响,也分为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法国模式。盎格鲁-撒克逊模式的特点是通过“委员会”机构执行与主导某些提议来支持和发展文化事业。法国模式的运行是通过组建专门的“文化部委”来负责整个文化事业的管理。墨西哥负责文化事业管理的最高机构是国家文化艺术委员会,它是拉美地区最早成立的文化委员会之一。在阿根廷是总统府直属的文化秘书处负责整个文化事业的管理,而在古巴、秘鲁、玻利维亚则是由“文化部委”负责。

自20世纪以来,拉美各国的文化体制在不长的时间内经历了多次转变,以适应各自国家的政治经济国情,体现出文化体制变迁的复杂性。以阿根廷为例,该国文化机构成立较早,1935年成立国家文化委员会,1957年成立隶属于教育和司法部的文化司,1968年成立文化教育秘书处,1979年归属总统府领导,1983年划归教育和文化部管辖,1999年改为文化交流秘书处,2002年又改为文化秘书处,重新划归总统府直接领导。在古巴,1976年的宪法改革促成了文化部的成立,取代了1961年成立的国家文化委员会。秘鲁1971年成立国家文化署,2020年国家文化署升格为国家文化部。玻利维亚1975年成立国家文化署,2009年改设为国家文化旅游部。

二 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的特征和障碍

21世纪以来,国际文化贸易格局呈现明显的不平衡性。世界文化贸易主要发生在少数发达经济体之间,如日本、美国、欧盟等。2002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在世界文化产品贸易中仅占3%,比1992年增加了1个百分点,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区。尽管拉美国家未能在世界文化贸易格局中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但鉴于拉美地区为世界经济格局的一极以及是中国极其重要的战略伙伴,分析拉美国家的文化贸易仍显得十分必要。下文分别就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的特征及障碍展开分析。

(一) 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贸易的特征

首先,21世纪以来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贸易获得快速发展,但贸易规模相对较小,长期呈现逆差。总体来看,2003~2015年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贸易基本呈现前期稳步增长后期小幅回落态势,2003年进出口贸易额仅为39.7亿美元,2012年跃升至131.2亿美元,2015年降至87.2亿美元。尽管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贸易在大部分时间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贸易规模相对较小,与欧美国家及日、韩等文化贸易大国相比差距较大。2012年,美国仅版权产品贸易额就达到了1640.7亿美元,是同期拉美国家所有文化产品贸易额的12.5倍。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消费市场的形成,都建立在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一前提下。20世纪70年代,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拉美国家均为发展中国家。20世纪80年代初,拉美地区爆发的债务危机中断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并引发了严重的经济衰退;90年代,拉美地区经济虽有所恢复,但由于忽视国家对经济的管理调控作用以及过度的私有化和金融开放,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频现,经济增长起伏不定,稳定性较差。21世纪初,随着国际大宗商品价格进入“超级周期”,拉美国家面临的国际环境大为改善,经济终于摆脱“危机阴影”,进入新一轮增长期,与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的文化产业发展也步入快车道,成为2012年以前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贸易获得快速增长的根本原因。2012年以后,由于受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济艰难复苏的影响,拉美多国的经济增长又开始步入“下行轨道”,这些国家的文化贸易规模也相应下降。与拉美国家几十年大部分时间内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相反,由于采取了较为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和较为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国家经济长期保持快速增长,为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贸易平衡方面,如图1所示,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贸易长期呈现逆差,且逆差在大部分时间里呈扩大态势,2012年贸易逆差最大值为83.6亿美元。出口方面,根据UNCTAD的数据,2003~2015年拉美国家文化产品对外出口基本上呈前期增长后期回落走势,2003年出口金额为18.2亿美元,随后逐步增长至2008年的最高值29.4亿美元,随后逐步下降至2015年的15.9亿美元。

其次,文化产品出口构成中设计产品具有绝对优势,视觉艺术产品增长潜力较大。文化产品出口构成中,设计产品常年占最大份额,平均占比为59%;出版产品和工艺品占比较大,出版产品平均占比为19%,工艺品平均占比为10%;其他的视听产品、新媒体产品、表演艺术产品和视觉艺术产品份额较小,份额不超过5%。众所周知,拉美的文学和艺术极具特色,在全球独树一帜。当代拉丁美洲艺术基本上分为超现实主义的墨西哥当代艺术,国际化的阿根廷当代艺术和走自己道路的巴西当代艺术这三种类型。独特的文学和艺术底蕴滋养下的拉美设计产品、出版产品、工艺品受到其他国家消费者的欢迎,成为拉美主要文化产品。

从各类文化产品的出口占比来看,呈现发展颓势的文化产品主要是出版产品,其出口份额在2011年以后开始逐渐降低,2015年降至11%。近年来,拉美出版业生态有恶化趋势,出版商总数在减少,优秀图书作品的版权愈加集中于少数出版社手中,出版商品对外出口自然减少。出口份额增长比较突出的文化产品为视觉艺术产品,从2003年2%的份额增加至2015年9%的份额。拉丁美洲从16世纪以来就是不同民族、不同人种的聚居地区,多民族和多元文化的融合孕育了拉美艺术,成为其艺术活力和创造力的不竭动力。拉美视觉艺术的发展还与其政治和社会状况密切相关。拉美国家独立后,拉美政治局势长期不稳定,政变频繁。不稳定的政治局势、多发的社会矛盾使得拉美众多艺术家形成了借助艺术作品表达其对国家、政府、社会、人民的关切的人文传统。比较有代表性的拉美视觉艺术家有哥伦比亚具象艺术家、雕塑家费尔南多·博特罗·安古洛(Fernando Botero Angulo),其很多作品在佳士得拍卖会上以高价成交,为哥伦比亚的文化贸易添上了重要一笔。

最后,文化产品进口构成中设计和出版产品占主导需求,计算机设备等新媒体产品进口表现亮眼。进口方面,根据UNCTAD的数据,2003~2015年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进口基本呈现增长态势。2003年,拉美国家文化产品进口额为21.5亿美元,2012年进口额高达107.4亿美元,为2003年的将近5倍;2013~2015年进口额稍有回落,2015年进口额为71.4亿美元。

从各类文化产品的进口占比来看,拉美国家从其他地区国家进口的文化类产品主要为设计产品、出版产品、新媒体产品、工艺品,2003~2015年这四类产品的份额均值分别为45.8%、20.4%、13.4%和10.3%。拉美人民普遍热衷于欧美现代文化,尤其喜欢发达国家时尚新潮的设计产品(珠宝、时尚产品)。另外,这些国家民众普遍热爱文学和阅读,对外国出版物(畅销书)的消费需求较大。除了墨西哥、巴西的电子制造业具有较好的工业基础和对外出口能力外,其他拉美国家的电子制造业比较薄弱,对国外计算机设备的进口需求一直较大。视听产品、表演艺术产品、视觉艺术产品这三类文化产品的进口份额均值在10%以下,说明拉美的电影、剧目表演、绘画、摄影产业发展相对较好,其产出基本能满足本土民众的精神需求,故从国外进口较少。

从各类文化产品的进口势头来看,呈现明显增长的是新媒体产品,2003年进口份额为6%,2020年进口份额增加至15%。新媒体产品进口的逐步增长与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全球普及息息相关。21世纪以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拉美国家民众对他国政治经济新闻、社会娱乐资讯方面的精神生活需求也日益增长。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推特”“脸书”等美国社交网络应用软件在拉美民众中的普及和使用,中国抖音短视频国际版Tik Tok也受到大量拉美年轻人的喜爱。拉美对外界文化需求的增长带动了新媒体产品的进口增长。

(二) 拉美国家文化服务贸易的特征

首先,拉美国家文化服务贸易逐年稳定增长,增速远大于文化产品贸易。根据图2,2003~2012年拉美国家的文化服务贸易总额呈稳定增长之势,2012年的贸易总额几乎是2003年的6倍。横向比较来看,拉美国家的文化服务贸易发展速度要远快于文化产品贸易,2012年拉美文化服务贸易总额为325亿美元,而同年的文化产品贸易仅为131.2亿美元。贸易盈余方面,2009年以前基本处于贸易平衡状态,从2009年开始出现较明显的贸易逆差。

其次,拉美国家文化服务出口构成不平衡,出口的主要文化服务为建筑、工程及其他技术服务。这些服务占比超过60%(见图3)。根据UNCTAD相关数据,在拉美国家中,服务贸易出口大国是巴西和阿根廷,其出口分别占整个地区的70%和20%左右。2004年巴西商业服务中有75%是技术服务。拉美地区工人的月平均工资是美国的1/7,相关劳动力成本较低是建筑、工程领域的服务贸易出口能为拉美地区带来外汇收入的关键。另外,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广告、市场调查和民意调查服务,这两类服务出口占比均在10%左右。其他类别的服务出口占比均不超过10%。呈现较明显增长的文化服务为研发服务,2003年在所有文化贸易出口中的比重仅为2%,2012年该比重跃升为8%。

最后,拉美国家文化服务进口构成较为平衡。如图4所示,进口的主要文化服务有四类,分别是:建筑、工程及其他技术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其他服务。2003~2012年这四类服务的进口占比年度均值分别为42%、27%、14%和12%。建筑、工程及其他技术服务进口规模较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拉美地区绝大部分国家操同一种语言(西班牙语)有利于该行业人员的跨国流动。另外,该地区还有一些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致力于推动成员国之间的人员流动,如安第斯共同体、太平洋联盟、南方共同体,有力地促进了建筑、工程及其他技术服务的出口和进口。

(三) 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的障碍

拉美国家的文化产业发展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较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增长缓慢导致的文化产业不发达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导致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问题、行业垄断和政府监管不力导致的文化企业不公平竞争问题。除了文化产业发展存在上述不利因素外,拉美国家的文化贸易还面临如下若干障碍。

1.促进文化贸易的配套制度不足

尽管拉美国家纷纷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从政府和社会两个层面都十分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但在一些具体的促进文化贸易环节缺少相应的配套制度,阻碍了文化贸易的快速发展。

一方面,某些文化产品的进口和销售不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哥伦比亚举办的艺博会(ARTBO)旨在促进该国与其他国家间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合作。该展会在特殊免税区举办,展品过海关时不必缴税。但如果展商有意向哥伦比亚买家售卖展品,则需要支付15%的关税以及16%的销售增值税,阻碍了哥伦比亚国内买家对国外艺术品的消费。又如在智利,图书进口需要支付高达19%的关税,而在哥伦比亚则不需要承担任何关税或增值税费用。另一方面,海关对某些文化产品进出口的规定过于复杂。在电影和视觉艺术产品方面,过于复杂的进出口规定使得相关文化企业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和金钱成本来应付诸多进出口规定,也造成某些海关人员自己都不完全了解这类文化产品贸易的相关规定,对其运输和流通造成了不必要的障碍,导致其进出口贸易进程缓慢。

2.从文化遗产资源到文化贸易资源的转化率不高

拉美国家文化遗产丰富。这些丰富的文化遗产收藏于艺术博物馆、人类学博物馆、历史博物馆和科学技术博物馆之中。博物馆数量排在前列的拉美国家是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哥伦比亚等国。另外,拉美地区还分布着蕴含大量文化遗产的考古遗址,其中墨西哥、秘鲁、巴西、阿根廷、危地马拉的考古遗址较为丰富。尽管如此,这些文化遗产资源却尚未高效地转化为可资利用的文化贸易资源。拉美国家在文旅产品开发和出口、文旅品牌对外推介、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出口、文化遗产出国展览等方面与欧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对文化贸易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还相对不足。文化遗产资源开发的不足,一方面导致国民对自己国家文化的领略和体验不足,国民的文化生活质量难以快速提升;另一方面,不利于提升国家在世界文化舞台上的影响力,也不利于在全球文化贸易竞争中取得优势。

3.文化资源分配不公阻碍了文化消费市场的扩大

拉美地区存在较为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据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ECLAC)的数据,拉美地区最富裕的1/5家庭的年度文化消费支出是最贫穷的1/5家庭的12倍。这是因为拉美多数国家奉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比较弱,市场的资源调配力量过于强大。这导致一方面文化公共产品供给相对不足,人均公共文化资源偏低;另一方面文化产品的供给过于依赖市场机制,而低收入阶层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对满足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的消费“可望不可即”。高收入阶层与贫困群体之间的文化支出差异较大,整个社会的人均文化消费水平难以被有效拉升,文化消费市场难以茁壮成长,反过来也阻碍了文化领域的投资,削弱了文化企业生产和研发的动力,最终又不利于生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 关于推动拉美文化贸易更快更好发展的建议

基于上述针对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特征和障碍的分析,为推动拉美文化贸易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 稳妥促进地区文化贸易自由化,助推拉美文化贸易的整体发展

文化贸易自由化是推动拉美地区文化贸易提速升级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方面它可以消除拉美各国文化市场的固有壁垒,为各国文化产品提供更大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可以推动区内国家文化企业的交流和合作,为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打造提供有利条件。尽管拉美各国之间文化相似,发展地区文化贸易的基础较好,但仍应稳妥审慎地推进地区文化贸易自由化进程。首先,可采取逐步推进的策略,文化领域相关的自由贸易谈判可以先双边,再拓展到多边。其次,可根据行业领域选择具体做法。对于一般的服务产业,可以优先考虑负面清单而不是正面清单。因为负面清单比正面清单更灵活、更实用。对于较为敏感和脆弱的服务行业的自由化,建议采取正面清单,因为正面清单比负面清单更加谨慎。譬如,医疗和教育服务等比较敏感的服务行业的自由化进程,应该在文化相近的国家之间协商。

(二) 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增强拉美文化贸易增长的内部动力

在拉美多国,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发展势必要建立在文化类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的基础上。一些拉美国家已开始重视通过扶持和培育中小企业来推动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譬如,哥伦比亚通过构建相关监管体系将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与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该监管体系由第590号法律(关于如何发展中小型企业)、第1014号法律(关于如何促进文化产业)以及国家竞争力系统组成。然而现实是,拉美国家普遍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和扶持政策还远远不够,大多数中小型文娱、教育、出版、展览、演出、设计等文化企业难以获得普惠性质的扶持基金和发展基金,企业在税收减免、人才引进、出口补贴等经营环节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少。因此,拉美各国政府应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重视出台惠及众多中小文化企业的优惠政策,切实提升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从而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蓬勃发展。

(三) 拉美各国政府应顶层谋划,在推动文化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首先,积极推动文化贸易成为未来拉美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20世纪90年代拉美各国纷纷实施了以出口为导向的外向型发展模式,出口增长取得不俗成绩。但出口增长的背后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出口结构仍不够合理,初级产品出口占主导。尽管拉美国家的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值的比重已从70年代的10%上升到90年代的占1/3以上,但初级产品出口仍占出口总值的50%左右。二是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21世纪以来,拉美国家出口增长略显乏力,愈加受外部因素影响而呈现周期性波动,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拉美出口商品技术水平和附加值仍然较低,使得拉美在全球生产中经济收益水平相对较低。

现阶段,拉美国家货物贸易仍居绝对主导地位,服务贸易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因此,有必要大力发展文化贸易这一新增长点,重点促进文化服务贸易水平提升,助推拉美对外贸易提质升级。具体举措上,一方面拉美国家政府可以推动促进文化贸易顶层制度的设计,如未来与其他国家商签新的自贸协定时可重点考虑纳入相关文化贸易条款;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拉美文化企业“走出去”,加大与国外对口企业的业务交流合作。同时,政府出台“引进来”政策,吸引有实力的优秀国外文化企业在拉美开展创意和视听等文化贸易服务,从而填补拉美本土文化服务市场的短板。另外,政府还可以积极推动本土企业参加文化贸易相关的国际商品交易会和博览会,帮助企业推介特色类设计、出版、工艺品,努力提升文化产品对外出口,尽可能缩小文化产品贸易常年逆差;积极扩大优势类文化服务对外输出,如法律咨询、娱乐、建筑、工程等服务。

其次,借助多边、双边国际投融资机构和平台,积极筹措资金助推拉美文化产业更快实现繁荣发展,进而提升拉美文化贸易的规模和质量。借助于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拉合作基金等投融资渠道,拉美可以利用急需的外方资金和技术,积极开展基于公私合营模式的文化投资项目。拉美企业可以负责提供人才和本土运营管理,拉美政府负责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保障。这种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模式比较符合当下拉美的国情和需求,有利于拉美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以美洲开发银行为例,该行近年来重视扶持拉美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目前已在拉美多国的文化创意关键领域投资了若干项目,如巴拿马科隆历史中心修复项目、巴西里约热内卢历史中心振兴项目、厄瓜多尔基多历史中心文化产业推动项目等。

最后,大力推动与友好国家的人文交流,为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发展提供良好稳定的外部环境。一是拉美国家可以加强重点领域的人文交流,深入开展教育、科技、体育、旅游、艺术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互通信息、互鉴经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各类人文和智力支持。二是加快形成主体多元的人文交流格局,加强议会、政党、高校、智库、民间组织等主体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文化贸易的加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由于篇幅过长,故省去文章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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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别和区域研究》(第六卷 2021年第4期, 总第18期)

排版:冶伟良

北京语言大学

国别和区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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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al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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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集刊|刘鹏:拉美国家文化贸易的特征、障碍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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