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1月16日电(记者汤计 姚均芳)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1月15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首次向全社会公布了2006年度的社会治安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据介绍,往年的社会治安情况作为保密资料,内蒙古公安厅只向公安部汇报。自2006年开始,内蒙古公安厅从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出发,不再把社会治安情况当作保密事项,而是每月向社会公布一次全自治区的治安情况。
在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公安厅新闻发言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的社会治安情况:2006年1月至12月,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报警63.79万起,其中违法犯罪警情20.04万起,共处置报警59.16万起,全自治区共出动警力约262万人次,救助伤员3976人,救助群众7823人。
在过去的一年里,内蒙古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2568起,比上年增长了4.3%;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4005起,比上年增长了2.4%。绑架、抢劫和爆炸案件同比分别上升了15.3%、16.8%和8.3%。放火、杀人、强奸和伤害案件及交通事故同比均有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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